大願法師講述: 七覺支 (七菩提分)


「七覺支」 (又稱為七覺分、七道分、七道品、七覺意、七菩提分) 是證取菩提的七種方法。
證取菩提: 完成涅槃之道。
「七覺支」是一套完整的修行次第,可在修行中對治各種障礙 (五蓋),使行者身心平靜的禪修。
菩薩: 梵語「菩提薩埵」的簡稱,譯為「覺有情」;求證菩提自覺利他的人;學佛,完成佛道,自利利他的人;上求佛道,下化眾生。 
菩提: 自覺圓滿。
薩埵: 有情。
舉例來說,放逸心生起時,用精進覺支等來對治放逸;過度的精進使身心不平衡,身心生起掉舉,必須使用猗覺支等來對治。
掉舉: 搖動。謂心念動搖,不能攝伏,於諸禪觀無由成就也。
如果禪修者瞭解七覺支的修行要領,就會在禪修中,隨時對治、隨時相順的運用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定覺支、捨覺支來禪修,如此身心就不會變得緊張有壓力,就不會覺得疲憊不堪,反而會在密集禪修中,會越修越鬆柔明覺、悠然自在。

如此禪修者對禪修越來越感興趣,就會不斷地學習,最後完成四念處滿足。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二一)

如來出興於世,有七覺分現於世間,所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七○五)

(五退法、五蓋) 有五退法。何等為五?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是則退法。

(七覺支) 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令增廣,是則不退法。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是名不退法。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七○六)

(五蓋) 有五法,能為黑闇,能為無目,能為無智,能羸智慧,非明、非等覺,不轉趣涅槃。何等為五?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如此五法能為黑闇,能為無目,能為無智,非明、非正覺,不轉趣涅槃。

(七覺支) 若有七覺支,能作大明,能為目,增長智慧,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為明、為目,增長智慧,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

由以上經文可知,「七覺支」是滅除「五蓋」之法。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七○八)

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已,轉成不退。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如是七覺支,修習多修習已,轉成不退轉。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二五)

說不善積聚者,所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不善聚者,謂五蓋故。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

說善積聚者,謂七覺分,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者,是七覺分故。何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九(八一○)

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何等為一法?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四念處滿足已,七覺分滿足;七覺分滿足已,明、解脫滿足。

(修四念處滿足七覺分) 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念住已,繫念住不忘。爾時方便修念覺分,修念覺分已,念覺分滿足;念覺滿足已,於法選擇思量。爾時方便修擇法覺分,修擇法覺分已,擇法覺分滿足,於法選擇分別思量已,得精勤方便。爾時方便修習精進覺分,修精進覺分已,精進覺分滿足,方便精進已,則心歡喜。爾時方便修喜覺分,修喜覺分已,喜覺分滿足,歡喜已,身心猗息。爾時方便修猗覺分,修猗覺分已,猗覺分滿足,身心樂已,得三昧。爾時修定覺分,修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定覺分滿足已,貪憂則滅,得平等捨。爾時方便修捨覺分,修捨覺分已,捨覺分滿足,受、心、法法念處亦如是說,是名修四念處,滿足七覺分。

(修七覺分滿足明.解脫) 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修念覺分已,滿足明、解脫。乃至修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如是修捨覺分已,明、解脫滿足。
「念覺支」就是念住於身、受、心、法四念住,依四念住而漸次進道上昇,生起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定覺支、捨覺支,直到四念住滿足,七覺支就圓滿生明,自證涅槃。
修「念覺分」就是修「四念處」,七覺分中其他的覺分都是完成四念處的助道緣以及完成四念處的目的,目的是正觀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無我,離欲貪,滅盡煩惱,獲得涅槃的生活。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四(六○七)

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念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內法心念住,有外法心念住

內法念住即是念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外法念住即是念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內法: 「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或「色、受、想、行、識」五蘊,因為六入處是由五蘊擴大而說。
外法: 「色、聲、香、味、觸、法」六塵。
念住身、受、心、法四種念處,就涵蓋了內法和外法了。
屬於身心的就是內法,屬於身心外境的就是外法
「念覺分」的修法就是藉由內法、外法念住,培養正念正智。

修四念處的「正念」,是對當下身受心法四念住所緣,不妄不虛的念住,一切過程都要清清楚楚。只有學習「正念」才能真正如實知見身心的本質。

「正念」的作用是如實覺察,純自然的觀察當下現象所發生的一切過程,「正念」本身不帶任何的推理判斷,所以「正念」可覺知到身心所有現象的真實本質,而體驗到無常、苦、無我。

「正念」在三十七道品中佔有很大的份量,例如四念處、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中都有「正念」;而修四正勤及四如意足亦缺少不了有「正念」的成份。

佛法實際上要活用於生活,要保持在當下 (隨順覺),當下才有「正念」,離開當下就沒有「正念」。

自體驗集滅(緣起緣滅)的緣起法則,是修行不可或缺的課程;完成見緣起,是學佛者完成究竟解脫的第一堂課。佛法所謂的見緣起,是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見緣滅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就是了解什麼因什麼緣集成而產生現象,什麼因什麼緣消滅使現象消滅。

緣起緣滅才能和四聖諦苦集苦滅相應,若只有以當下現象的生滅現象推論出是生滅無常,無法和四聖諦相應,因此稱之為俗數法。

只有經由此集滅法則體驗生滅無常法,這才是真正自證生滅無常、苦、無我,否則都是概念的推理知識。

要培養正念正知的方法,必須要透過禪修,禪修要有禪的修行對象作所緣,也就是所謂的禪相,內觀禪修的所緣就是身受心法。

四念處中「身念處」的所緣對象為五蘊中的色,包含最基本的覺知身體動作、呼吸出入 (安那般那念) 等。

禪坐的準備工作包含調身及調心,調身的部份參見《三十七道品簡介第七集》裡大願法師詳盡的說明。調心的部份包含:使心柔軟、保持明覺。

使心柔軟需要修慈悲心,慈悲心就是生起令他人獲得現法安樂及未來安樂之心。

修慈悲心的方法:
1. 憶念佛陀的無我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偉大人格 (佛)。
2. 憶念佛陀所教導的四聖諦 (法)。
3. 憶念正向、直向、善向、等向的四雙八士僧伽 (僧)。
生起精勤精進之心,然後生起感恩的心,於是心自然就會柔軟,有柔軟的心,心自然就會平靜。

修慈悲心一定要學習寛恕別人,甚至於寛恕仇人或敵人,如此才不會有瞋心和怨恨,使心無法得到平靜。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四四)

若比丘修習慈心,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云何比丘修習慈心,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慈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習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大果大福利: 完成阿羅漢。

捨: 捨一切貪、瞋、痴。

擇法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有擇善法、擇不善法。

彼善法擇,即是擇法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彼不善法擇,即是擇法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擇善法: 根據個人的修行層次及對境,選擇能進道上昇完成七覺支之法。
擇不善法: 具有分別出五蓋就是惡不善法的能力。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眾多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有諸外道出家作如是說者,當復問言:『若心微劣猶豫者,爾時應修何等覺分?何等為非修時?若復掉心者、掉心猶豫者,爾時復修何等覺分?何等為非時?』如是問者,彼諸外道心則駭散,說諸異法,心生忿恚、憍慢、毀呰、嫌恨、不忍,或默然低頭,失辯潛思。所以者何?我不見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聞我所說歡喜隨喜者,唯除如來及聲聞眾於此聞者。
微劣猶豫:懶散,萎靡不振。
掉心:心浮動不安。
(心微劣猶豫不宜修猗定捨) 諸比丘,若爾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者,不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法增其微劣故。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燋炭。云何?比丘,非為增炭令火滅耶?」
燋炭:引火的火把的餘燼,似炭狀、尚未成灰的部份。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如是,比丘,微劣猶豫,若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者,此則非時,增懈怠故。

(起掉心猶豫不宜修擇法精進喜) 若掉心起,若掉心猶豫,爾時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悼心起、掉心猶豫,以此諸法能令其增。譬如熾火,欲令其滅,足其乾薪,於意云何?豈不令火增熾燃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如是掉心生、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增其掉心。

(心微劣猶豫宜修擇法精進喜) 諸比丘,若微劣心生、微劣猶豫,是時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法示、教、照、喜。譬如小火,欲令其燃,足其乾薪。云何?比丘,此火寧熾燃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如是微劣心生、微劣猶豫,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示、教、照、喜。

(起掉心猶豫宜修猗定捨) 若掉心生、掉心猶豫,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掉心生、掉心猶豫,此等諸法能令內住一心攝持。譬如燃火,欲令其滅,足其燋炭,彼火則滅。如是,比丘,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喜,則非時,修猗、定、捨覺分,自此則是時,此等諸法內住一心攝持。

念覺分者,一切兼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無論修四念住哪一階段,都必須要有擇法覺支的能力,否則就會停留不進。

精進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有精進斷不善法,有精進長養善法

斷不善法精進,即是精進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長養善法精進,即是精進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斷不善法精進: 四正勤的前兩種斷 - 斷斷、律儀斷。
斷斷: 已生起之惡不善法令斷,再生起再斷,不間斷的精勤,令五善的惡不善法永斷。
律儀斷: 在日常的行住坐臥一切行止中,都要依止正法律來約束自己身口意的一切行為。在六根對六塵之時,都要善護,約束身口意,不令諸惡不善法生起。
持守律儀斷的方法,參見如下經文。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四念處……」如上廣說。差別者,乃至「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離殺、斷殺、不樂殺生,乃至一切業跡如前說,衣缽隨身,如鳥兩翼。如是學戒成就,修四念處。」
波羅提木叉: 「戒律」的音譯。義譯為「隨順解脫」、「別解脫」,也就是持一戒有持一戒的解脫與自在。
 長養善法精進: 四正勤的後兩種斷 - 隨護斷、修斷。
隨護斷: 未生起善法令生起。在法念住精進覺支中,「未生起善法令生起」所指的,是法隨觀趣向於涅槃的善念。
修斷: 已起善法增益修行學習,直到完成三明、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喜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有喜處

即是喜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喜處,亦即是喜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有喜: 心生歡喜。
有喜處: 歡喜的來源。
喜是修行的動力,也是修行成就的過程之一。

猗息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身猗息,有心猗息

身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心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猗: 身心輕安柔軟。
息: 止息。使趣向欲惡不善法的身心止息下來。
身猗息: 使昏沉、懈怠止息,也使身體各部份一一得以紓解調順,使身體柔輕,安穩地繼續精進於修行上。
心猗息: 使各種欲惡不善之心止息下來,因此使心柔順、平靜,安穩地繼續精進於修行上。

定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有定相

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定相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定: 心保持寧靜和統一,攝持於當下;內心的清淨無染。
定相: 所緣的目標;入定的相。

捨覺支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三)

捨善法,有捨不善法

善法捨,即是捨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不善法捨,即是捨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捨善法: 對善法無貪、無瞋、無疑。捨,內心平等而無執著的意思。
捨不善法: 捨棄不善的法。


整理自大願法師的講述: 三十七道品簡介第六集第七集第八集第十四集第十五集

參見: 安那般那念 (念息) - 雜阿含經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