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美色、感受】的【滋味、禍患、捨離】


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觸細滑,因而感受到痛苦或快樂,這是【欲的滋味】。

受到欲望的驅使,努力去追求,若無法如願獲得所求之物,會感到痛苦;即便獲得了所求之物,但早晚終將失去,亦會帶來痛苦;甚至為了追求慾望,而傷害別人,導致彼此互相傷害,而導致痛苦。而且欲望變化無常,原本的慾望或許一時得到滿足,但又會再產生新的欲望,永遠無法滿足,而導致痛苦。這是【欲的禍患】。

體悟到欲的禍患,精進禪修,消除貪欲,這是【欲的捨離】。

見到年輕的美女,感到喜樂,這是【色的滋味】。

原本年輕的美女,年老色衰,牙齒缺落,滿臉皺紋,身患重病,大小便失禁,身壞命終,死經數日,身體胮脹爛臭,爬滿蛆,骸骨散落,色無常、變異,這是【色的禍患】。

體悟到色的禍患,精進禪修,眼見色時,不起貪欲,除去各種亂想,這是【色的捨離】。

感到快樂時,知道感到快樂;感到痛苦時,知道感到痛苦;感到不苦不樂時,知道感到不苦不樂。這是【受的滋味】。

感受是變化無常的,如果執著於快樂的感受,感到不快樂時,便會導致痛苦;如果執著於痛苦的感受,則總是處於痛苦的狀態;如果執著於不苦不樂的感受,感受起伏時,便會導致痛苦。這是【受的禍患】。

體悟到受的禍患,精進禪修,不執著於各種感受,除去各種亂想,這是【受的捨離】。

觀察【欲望、美色、感受】的【滋味、禍患、捨離】,是日常生活中隨時會面臨的考驗,隨時可進行的修練!



增壹阿含經 三寶品第二十一 第 9 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眾多比丘到時,著衣持鉢,入城乞食。

是時,眾多比丘便生此念:「我等入城乞食,日時猶早,今可相率至外道梵志所。」

爾時,眾多比丘便往至異學梵志所。

到已,共相問訊,在一面坐。

是時,梵志問沙門曰:「瞿曇道士恒說欲論、色論、痛論、想論,如此諸論有何差別?我等所論亦是沙門所說,沙門所說亦是我等所論。說法同我說法,教誨同我教誨。」

是時,眾多比丘聞彼語已,亦不言善,復非言惡,即從坐起而去。並作是念:「我等當以此義往問世尊。」

爾時,眾多比丘食後便至世尊所。到已,頭面禮足,在一面坐。是時,眾多比丘從梵志所,問事因緣本末,盡白世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設彼梵志作是問者,汝等當以此義,詶彼來問:『欲有何味?復有何過?當捨離欲。色有何味?復有何過?當捨離色。痛有何味?復有何過?當捨離痛。』

詶: 應答,讀音為「酬」。

汝等設以此語詶彼來問者,彼諸梵志默然不對。設有所說者,亦不能解此深義,遂增愚惑,墮於邊際。所以然者,非彼境界。然復,比丘!魔及魔天、釋、梵、四天王、沙門、婆羅門、人及非人能解此深義者,除如來.等正覺及如來聖眾受吾教者,此即不論。

欲有何味?所謂五欲者是。云何為五?眼見色,為起眼識,甚愛敬念,世人所喜。若耳聞聲、鼻嗅香、舌知味、身知細滑,甚愛敬念,世人所喜。若復於此五欲之中,起苦、樂心,是謂欲味。

云何欲有何過者?若有一族姓子,學諸伎術,而自營己。或學田作,或學書疏,或學傭作,或學算數,或學權詐,或學剋鏤,或學通信,至彼來此。或學承事王身,不避寒暑,記累懃苦,不自由己,作此辛苦而獲財業,是為欲為大過。現世苦惱,由此恩愛,皆由貪欲。然復彼族姓子,作此懃勞,不獲財寶,彼便懷愁憂,苦惱不可稱記。便自思惟:『我作此功勞,施諸方計,不得財貨。如此之比者,當念捨離。』是為當捨離欲。

復次,彼族姓子或時作此方計而獲財貨,以獲財貨,廣施方宜,恒自擁護,恐王勅奪,為賊偷竊,為水所漂,為火所燒。復作是念:『正欲藏窖,恐後亡失,正欲出利,復恐不剋。或家生惡子,費散吾財。』是為欲為大患,皆緣欲本,致此災變。

復次,族姓子恒生此心,欲擁護財貨。後猶復為國王所奪,為賊所劫,為水所漂,為火所燒;所藏窖者亦復不剋;正使出利亦復不獲;居家生惡子,費散財貨,萬不獲一,便懷愁憂苦惱,椎胸喚呼:『我本所得財貨,今盡忘失!』遂成愚惑,心意錯亂,是謂欲為大患,緣此欲本,不至無為。

復次,緣此欲本,著鎧執仗,共相攻伐。以相攻伐,或在象眾前、或在馬眾前、或在步兵前、或在車眾前,見馬共馬鬪、見象共象鬪、見車共車鬪、見步兵共步兵鬪,或相斫射,以矟相斫刺。如此之比,欲為大患。緣欲為本,致此災變。

復次,緣此欲本,著鎧執仗,或在城門、或在城上,共相斫射,或以矟刺、或以鐵輪而轢其頭,或消鐵相灑。受此苦惱,死者眾多。

復次,欲者亦無有常,皆代謝變易,不停不解。此欲變易無常者,此謂欲為大患。

云何當捨離欲?若能修行除貪欲者,是謂捨欲。謂諸有沙門、婆羅門,不知欲之大患,亦復不知捨欲之原,如實不知沙門、沙門威儀,不知婆羅門、婆羅門威儀,此非沙門、婆羅門,亦復不能舉身作證而自遊戲。謂諸沙門、婆羅門審知欲為大患,能捨離欲,如實不虛。知沙門有沙門威儀,知婆羅門有婆羅門威儀,已身作證而自遊戱,是為捨離於欲。

云何色味?設有見剎利女種、婆羅門女種、長者女種,年十四、十五、十六,不長不短,不肥不瘦,不白不黑,端政無雙,世之希有。彼最初見彼顏色,起喜樂想,是謂色味。

云何為色大患?復次。若後見彼女人,年八十、九十,乃至百歲,顏色變異,年過少壯,牙齒缺落,頭髮皓白,身體垢堺,皮緩面皺,脊僂呻吟,身如故車,形體戰掉,扶杖而行。云何,比丘!初見妙色,後復變易,豈非是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諸比丘:「是謂色為大患。復次,此若見彼女人,身抱重患,臥於床褥,失大小便,不能起止。云何,比丘!本見妙色,今致此患,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諸比丘!是謂色為大患。復次,比丘!若見彼女人身壞命終,將詣塜間。云何,比丘!本見妙色,今以變改,於中見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死經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乃至七日,身體胮脹爛臭,散落一處。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烏、鵲、鵄、鷲競來食噉,或為狐、狗、狼、虎所見食噉,或為蜎飛蠢動、極細蠕蟲而見食噉。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蟲鳥以食其半,腸胃肉血污穢不淨。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血肉以盡,骸骨相連。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血肉以盡,唯有筋纏束薪。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復見彼女人身,骸骨散落,各在一處,或脚骨一處,或膊骨一處,或髀骨一處,或臗骨一處,或脇肋一處,或肩臂骨一處,或頸骨一處,或髑髏一處。云何,諸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身,骨皓白色,或似鴿色。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若見彼女人,骸骨經無數歲,或有腐爛壞敗,與土同色。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復次,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無有老幼,是謂色為大患。

云何色為出要?若能捨離於色,除諸亂想,是謂捨離於色。謂諸沙門、婆羅門,於色著色,不知大患,亦不捨離,如實而不知,此非沙門、婆羅門,於沙門不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不知婆羅門威儀,不能己身作證而自遊戲。謂諸有沙門、婆羅門,於色不著色,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於沙門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知婆羅門威儀,己身作證而自遊戲,是謂捨離於色。

云何為名痛味?於是,比丘!得樂痛時,便知我得樂痛;得苦痛時,便知我得苦痛;若得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不苦不樂痛。若得食樂痛時,便知我得食樂痛;若得食苦痛時,便知我得食苦痛;若得食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不苦不樂痛。不食苦痛時,便自知我不食苦痛;若不食樂痛時,便自知我不食樂痛;若不食不苦不樂痛時,便自知我不食不苦不樂痛。

復次,比丘!若得樂痛,爾時不得苦痛,亦復無不苦不樂痛,爾時我唯有樂痛。若得苦痛時,爾時無有樂痛,亦無不苦不樂痛,唯有苦痛。若復,比丘!得不苦不樂痛時,爾時無有樂痛、苦痛,唯有不苦不樂痛。復次,痛者無常、變易之法,以知痛無常、變易法者,是謂痛為大患。

云何痛為出要?若能於痛捨離於痛,除諸亂想,是謂捨離於痛。諸有沙門、婆羅門於痛著痛,不知大患,亦不捨離,如實而不知,此非沙門、婆羅門,於沙門不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不知婆羅門威儀,不能以身作證而自遊戲。諸有沙門、婆羅門於痛不著痛,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於沙門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知婆羅門威儀,以身作證而自遊戲,是謂捨離於痛。

復次,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不知苦痛、樂痛、不苦不樂痛,如實而不知,復教化人使行者,此非其宜。若有沙門、婆羅門能捨離痛,如實而知,復勸教人使遠離之,此正其宜,是謂捨離於痛。

我今,比丘!以說著欲、味欲,欲為大患,復能捨者;亦說著色、味色,色為大患,能捨離色;以說著痛、味痛,痛為大患,能捨離痛,諸如來所應行者,所謂施設者,我今周訖。常當念在樹下空閑之處,坐禪思惟,莫有懈怠,是謂我之教勅。」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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